江西张玉环入狱26年无罪释放 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及放狼狗咬

张玉环案
(合成图,原素材来自网络)

8月4日,无辜遭关押26年的张玉环终于无罪释放,回到家中。张玉环表示,他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包括放狼狗咬。张玉环冤案也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综合媒体报导,8月4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令张家人非常激动。

然而如今已经物是人非,他已经从20多岁的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变为一位50多岁的饱经风霜的老人,妻子也被迫改嫁,回到家中,老母亲竟然没认出这个儿子。

张玉环今年53岁,涉案被抓时只有26岁,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宫圳村委会镇头岭张家村村民,会做木匠活儿。

1993年10月24日,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张家村的两名男童——6岁的张某荣和4岁的张某伟失踪。第二天上午,两男童的尸体被发现。村民发现两男童的脖颈处有他杀痕迹。

1993年10月26日,警方在对全村61户村民逐户排查后,26岁的村民张玉环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理由是,张玉环在接受警方问话时,“神情紧张,不停地两手搓擦”,对自己手上的伤痕解释不清。但案卷资料显示,张玉环称说是弄稻谷的时候被划伤的。

第二天,他被羁押,此后,26年多没有踏入家门。

审讯期间,张玉环共做出六份笔录,其中两份是有罪供述,但张玉环的代理律师在阅卷中发现,该案的两份有罪供述存在大量矛盾。但最终,两份口供成为警方主要证据,认定张玉环犯下故意杀人罪。

1995年1月,张玉环被南昌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裁定南昌中院重审此案。2001年,南昌市中院对张玉环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入狱后的张玉环并不认罪,坚持自己是无辜的,数年来一直坚持申诉。家人也支持他的申诉,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每次探视都会给弟弟带去一百个信封和一百张邮票,让弟弟每周给相关申诉单位写一封信。

2017年,律师王飞、尚满庆接手了张玉环案。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张玉环的命运就此出现转机。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法院认为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其有罪。

至此,张玉环失去自由已达9778天,近27年,成为中国大陆已知被关押时间最长的无罪释放当事人。

8月5日,张玉环终于有机会讲述了自己当年被刑讯逼供的内幕,他称自己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包括放狼狗咬,现在手上还有伤疤。

他说,“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能解决的……这道歉我不要了,我只希望也给我一个机会,把那些衣冠禽兽也放到狼狗群里尝尝被咬的滋味。”

起初,张玉环被关在进贤县看守所。他表示自己没有杀人。但后来,张玉环被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提出,先后在进贤县长山宴乡派出所和云桥派出所,受到残酷刑讯。

1993年11月3日,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威胁张玉环说,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随后警察手一挥,一条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

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

狱中他利用节假日写过五六百份申诉材料,都石沉大海。

在申诉书中,张玉环控诉办案人员用吊打、蹲桩、电击、放狼狗等手段逼迫其承认杀人。

张玉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希望,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元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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