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前学生领袖终审得直 维持原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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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由亚洲报道:香港三名前学生领袖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广场的案件终极裁决,在终审法院上诉得直,维持原审法院的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的判罚,三人当庭释放。他们表示能重获自由是正面的事,但终审庭的判决确立了上诉庭对公民抗命严苛的判刑指引,是民主运动输了一仗。(林国立 报道)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三人上诉得直后,步出终审法院见记者,罗冠聪表示,能以自由之身离开法院是正面的事,但终审法院在判词中,同意上诉庭指重夺公民广场行动是暴力,又接纳了上诉庭定出严厉的量刑指引,香港民主运动输了一仗。

罗冠聪说︰香港的民主运动是输了一仗,因为在今次的判决中,终审法院的判决都依然是认为,重夺公民广场案是暴力的,当这些同类的案件出现时,要用上诉庭这么严苛的判刑指引,即使我们今天能从这大门走出来,但其实我们和平公民抗命社会运动和平的示威集会,未来面对超乎比例监禁的刑期,这风险依然存在。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宣读裁决时表示,上诉庭判词定下新指引,非法集会案件涉及暴力,而被告有一定参与及鼓励他人参与时就应该加刑,当案件涉及到暴力,便不会将公民抗命视为求情因素,以监禁警惕社会不能用暴力,但今次案件情况独特,不适宜将上诉庭订的新指引,追溯到今次案件,所以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判,罗冠聪和黄之锋判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判缓刑。

黄之锋形容,今次的判决是以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令日后的公民抗命行动,承受判监的风险。

黄之锋说︰我会形容今次的结果是一个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这刻我的心情依然沉重,一来我仍然有另一宗案件等候上诉庭的审诉和裁决,我有机会重返监狱服刑,第二终审法院完全接纳,上诉庭为公民抗命行动定下的,极其严苛的量刑准则。

周永康就表示,法庭认为重夺公民广场案是暴力,但对特区政府和北京的制度暴力轻轻带过,社会应该反思,甚么才是真正的暴力。

周永康说︰为何会发生这次的案件,为何会发生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为何会有之后的雨伞运动,所有的抗议占领,种种的反抗都是因为政府长达两年的虚假谘询,和人大的暴力831决议,如果没有这些事情在前,是绝对不会有之后的重夺公民广场行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雨伞运动,在制度暴力面前,大部份香港人是用极其和平和克制的方式去反抗,最后换来的结果,是一把掌打向香港人,但这个制度暴力我们今日看到,是被轻轻放过。

根据香港法例,若被判监超过三个月,未来五年都不能参选,今次上诉得直,令罗冠聪和黄之锋重新获得参选资格,但罗冠聪就表示,他个人的参选的大门就已经关上,他更关注的是,日后社会抗争行动,会随著判监风险提高变得更保守。

罗冠聪说︰我的政途的绿灯早已关掉,当周庭被取消资格,甚至当我被剥夺议员资格时,我的仕途已不在我自己的规划中,我更忧虑的是整个社会的气氛更保守,对于市民示威游行集会的限制,会变得更严苛,大家都慢慢接受了,我们本身就应该要被限制和底线。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前常委罗冠聪,在2014年9月号召市民冲入俗称公民广场的政总东翼前地,被控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黄之锋及罗冠聪被判社会服务令,周永康判缓刑,律政司其后申请刑期覆核,去年8月上诉庭改判三人即时监禁六至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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