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多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 其中两人被判刑五年

2012年5月15日傍晚,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刘强(男,29岁)、宋芳(女,37岁)等十一名基督徒传完福音准备回家,走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某高速公路时,被数十辆警车拦截、包围。警察强行给十一人戴上手铐、黑头套后,推上警车押至该市某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内,警察将他们关进一间地下室,勒令十一人面墙站立,不许睡觉。

刘强受审时,国保大队长就“什么时候信神的,谁给传的,都到哪儿聚会,一起抓进来的那些人都是哪儿的,教会带领是谁”等教会相关事项进行盘问,刘强没有正面回答。

5月21日,刘强、宋芳被关进市看守所。期间,国保大队长又分别提审他们几次,每次都逼问教会带领是谁,还说出几个名字让他们指认其中的基督徒,均无果。最终,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分别判处刘强、宋芳二人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1月22日,警察将他们转押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某监狱。服刑期间,警察将宋芳带到洗脑班,强迫她看中共政府制作的诋毁、栽赃全能神教会的视频,强行灌输“无神论”思想,并散布很多邪说谬论,引诱她否认神、背叛神。最终宋芳也没有受其迷惑。基督徒刘强每天都被强制完成超额任务,因此患上痔疮、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等疾病,苦不堪言。

2016年8月15日,宋芳获释回家;同年9月14日,刘强被释放。此后,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屡次上门盘问刘强信神的事,威胁其如果再信全能神,还要给他判刑劳教,并勒令他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此外,警察还安排村里人长期监视刘强的行踪,致使他不敢接触其他基督徒。刘强家人也因警察散布的谣言迷惑,拦阻其信神,致使刘强内心感到痛苦不堪。

其他一起被抓基督徒的详情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