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一名基督徒被抓捕、判刑(监外执行三年)、至今遭监

刘鑫(女,45岁,家住四川省德阳市)是全能神教会一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秘密跟踪,2014年3月20日下午6点,国保大队队长一行八人闯进刘鑫家,凶神恶煞地问刘鑫是否在信全能神,刘鑫毫不回避承认自己是信全能神的,队长就把刘鑫控制在客厅。随即警察抄家两个多小时,翻出一个记账本、六张TF卡、两个电话本、1份信神资料、一些MP4播放器、一台电脑主机等物品,与刘鑫一起带到派出所。

审讯时,刘鑫一个劲地见证全能神,警察于凌晨3点强行将刘鑫押到看守所羁押。

次日,警察把刘鑫带到审讯室,威胁恐吓她交代教会事宜,针对信神资料和记账本上的12万元教会钱财的下落审问刘鑫,并说:“你最好把知道的都交待出来,你就可以早点回去,不然以你这样的情况最起码也要判你3-7年。”刘鑫拒不回答。警察见状叫嚣定罪道:“你信全能神是违法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刘鑫义正言辞反驳:“我们信全能神都是做好人,从不参与政治。”警察见威胁不奏效,就以刘鑫相依为命的儿女已得癌症、年迈的老父亲已病重诱骗刘鑫,未果。警察便费尽心思安排其女儿、父亲劝说刘鑫,刘鑫缄口不言。警察见审问37天无果,强令刘鑫在逮捕证上签字,交由法院审理。2014年12月8日,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刘鑫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刘鑫于2014年12月8日才被释放。临走时,警察让她到居委会街道办报到。刘鑫去居委会街道办报到时,居委会的人勒令刘鑫:“你现在是监外执行,不准与基督徒接触,不准传福音;每半个月打电话报到,一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不能离开本市,去别的地方必须经我们批准才能去;我们会随时通知你劳动,上政治课,通知三次不到,立即收监,并加刑。”

刘鑫在监狱八个月期间,天天住在6米高阴森潮湿的监室,无法见到阳光,上厕所、洗澡24小时都被警察监控。每天吃的是发了霉的大米,寥寥无几的带根烂白菜,饭里还有黑渣子、沙子、老鼠屎、石子掺杂其中,喝的汤全是洗锅的脏水。警察为了赚钱,把放了几日已发臭的剩汤剩菜倒在一起(连猪都不吃),10元1勺卖给犯人。刘鑫难以下咽,只好买酱和花生米拌饭吃,吃后就八九天便秘。因长期睡在阴暗潮湿的水泥板上,导致刘鑫的背上长满湿疹,奇痒无比,搽药止不住,全身被挠得出血,还落下下风湿病(直到现在都经常复发)。

至今,警察还在跟踪、监视,限制刘鑫的人身自由,因害怕给其他基督徒带来危险,刘鑫无法在教会尽本分,过不了教会生活,每天过得很压抑,很痛苦。刘鑫说:“在中国信全能神就是这样,走在路上都有随时被抓进监狱的可能,在家睡觉也提心吊胆,随时害怕警察闯进家里把自己再关进监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