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多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其中两人遭毒打、被判刑

2012年5月15日傍晚,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刘强(男,当时29岁)、宋芳(女,当时37岁)等十一人传完福音准备回家,走到内蒙古乌海市某高速公路时,被数十辆警车拦截、包围。警察强行给十一人戴上手铐、黑头套后,推上警车押至该市某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内,警察搜走基督徒的随身财物(包括刘强的眼镜、50元现金、一张存有130元的银行卡,宋芳的钱包,一名老年基督徒的玉手镯和治疗癌症的药物)后,将他们关进一间地下室,勒令十一人面墙站立,不许睡觉。大约凌晨1点,患有癌症的老年基督徒体力不支,躺在了地上,看守的警察骂骂咧咧地冲上去将她拽起猛扇两耳光,狠踹她的肚子,老年基督徒疼得直掉眼泪,旧病复发,要求警察把没收的药给她,警察却诬陷她是装的,根本不予理睬。第二天,基督徒们被转押至乌海市某派出所分开审讯。

刘强受审时,国保大队长盘问他什么时候信神的,谁给传的,都到哪聚会,跟他一起抓进来的那些人都是哪的,教会带领是谁等教会相关事项,刘强没有正面回答,被罚从下午5点一直站到次日早上8点,期间,只要刘强动一下,警察就对他非打即骂,时间一长刘强腰酸腿痛、头晕恶心。17日,派出所所长继续审讯他同样的问题,见他还是不答,所长就用电警棍从他后背到脚电击一遍,后电击他的一条腿长达十分钟,刘强不自觉地全身抽搐,疼得大声惨叫,几名警察却狂笑不止。所长拿起一根PVC管,照着他的后颈部位狠打几下,又在他的左耳下面打了几拳,刘强的后颈被打得火辣辣的疼,头昏脑胀,左耳当即失聪(过后很长时间才稍有恢复),所长边打边逼他出卖教会信息,刘强闭口不言,一警察再次用电棍电他,刘强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最终审讯无果,所长勒令他光脚在走廊里站了一夜。

国保大队长审讯宋芳时,反复盘问她教会的相关事项,并拿出其他基督徒的照片让她指认,扬言不说就打死她,宋芳一直闭口不答,警察揪住她的头发狠扇耳光,拿一瓶矿泉水猛砸她的头和手,直至瓶子被打烂,宋芳的脸被砸得火辣辣的疼,头也似乎要爆炸。大队长还命宋芳脱掉鞋之后狠跺她的脚,宋芳感到钻心的疼,眼泪止不住地流出来。她质问警察:“宪法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为什么抓我们,还这样酷刑对待我?”大队长嚣张地指着她吼道:“敢跟我讲法!告诉你,在这里我就是法,我说抓谁就抓谁,再嘴硬,让你把牢底坐穿!”另一警察用软招套问教会信息,宋芳始终只字不说,审讯无果,警察将她铐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

5月21日,刘强、宋芳被关进市看守所,期间,国保大队长又分别提审他们几次,每次都逼问教会带领是谁,还说出几名基督徒的名字让他们指认,诱骗只要好好配合,就放他们早日出去,二人均说不认识。最终,警方冠以刘强、宋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1月22日,将他们转押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监狱。服刑期间,警察将宋芳带到洗脑班,讲师强迫她看中共政府制作的攻击、栽赃全能神教会的视频,灌输“无神论”思想,并散布很多邪说谬论,迷惑她否认神、背叛神。最终宋芳也没有受其迷惑。基督徒刘强每天都被强制完成超额任务,因此患上痔疮、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等疾病,苦不堪言。

2016年8月15日,宋芳获释回家;同年9月14日,刘强被释放。此后,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屡次上门盘问刘强信神的事,威胁如果再信全能神,还要给他判刑,并勒令他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此外,警察还安排村里人长期监视刘强的行踪,致使他不敢接触其他基督徒。家人也因警察散布的谣言迷惑,拦阻刘强信神,他内心痛苦不堪。

其他一起被抓基督徒的详情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