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苛政策令宗教场所立法人聘会计如公司

中共制定新的条例为其持续拆毁教堂、佛寺、道观、清真寺,打压宗教信仰推波助澜。

自新《宗教事务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一年后,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文本)。该文本于2019年4月1日起使用,共分六章,要求宗教场所设立法人代表、民主管理委员会,并配备专业会计严格执行政府强制的财务监管制度。

一教堂内悬挂着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该文本第三十一条规定,无法按照章程继续开展活动的宗教场所应该取缔。这确实发生在许多宗教场所身上。

山东省禹城市一名三自聚会点信徒向《寒冬》透露,示范文本自去年实施后,教会负责人每个月都要到牧区开会,教会各项工作都要按照宗教局制定的制度完成,如果达不到当局要求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聚会场所就要被取缔。

这位信徒说:“(我们)教会老年人多,年轻的少,连个会用电脑的都找不到,教会负责人与会计、出纳也都60多岁了,无法达到示范文本的各项要求。”

事实上,去年8月,这名信徒所在的聚会点就因无法达标而被取缔。

河南省洛阳市某县一位三自教堂负责人告诉《寒冬》,该县所有的教堂都被强制要求实施示范文本。

“政府要求每个教堂必须得有一个初级以上会计证的会计来管理钱财,我们教会没有这样的人,请一个这样的会计每个月给人家开2000元(约280美元)工资,人家也不一定会干,况且这样开支太大我们也请不起。”这名负责人说。

他还表示:“政府是在按社会模式管理教堂,对教会施加压力,它打着『正规化』的旗号实际是想加紧‘紧箍咒’,扼制教会发展,让教会慢慢消亡。”

2019年1月,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对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法人登记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这一条就让很多宗教场所望而却步。

中国宗教事务局联合民政部印发《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网站截图)

“要十万块钱的注册资金,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注册后,教会的钱财也都要受政府管控。”湖北省荆州市一位牧师告诉《寒冬》,“政府还要限制讲道内容,让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信共产党,国家政策搞来搞去就是要把不受它控制的教会压减掉。”

一位不愿接受政府管控、现已脱离三自转入家庭教会的信徒对《寒冬》说,“政府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目的就是伸手掌控教会的人事、资金,完全实现宗教‘中国化’,几十年后基督教在中国可能就不存在了。”他感慨说,宋永生牧师死了也没能扭转基督教的局面。

宋永生是河南商丘市基督教协会会长,2019年7月17日在其办公室五楼跳楼自杀身亡,终年54岁。他生前留下遗书表示,三自教会受到当地中共政府控制,使教会变成“四不像”,不像教会,不像机关,不像社团,不像公司。

除了基督教场所受到冲击外,佛教寺院、道教宫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都在劫难逃。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佛寺法人代表无奈地说:“如果不按照法人章程来,我们的寺庙就不再被政府认可。中国是一党专政,不听共产党的话就没法生存。”

2020年2月1日即将生效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也让一些宗教场所的法人代表非常忧心,该管理办法勒令所有宗教“传播中共的原则”。“中国宗教信仰的处境只能越来越糟糕。”一名法人代表说。



来源: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