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周三(12月23日)获得香港高等法院保释。一天后港府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了上诉。
《苹果日报》星期四报道,港府律政司当天正式提交上诉文件,标明“紧急”(URGENT)字样。报道说,律政司同时申请临时命令,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律政司还要求终审法院进行紧急聆讯,包括在公众假期开庭。不过,目前聆讯日期尚未公布。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星期三在脸书发文称“法官又搞错了”,他以香港中学生曾志健为例,认为“黎智英潜逃的机会极高”。
曾志健去年10月1日示威活动时被警方开枪击中胸部,他后来被控暴动和袭警罪。案件原定12月22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但保释中的曾志健一直没有现身,法庭最终应控方要求发出拘捕令。英国的“香港之友”( Friends of Hong Kong )组织12月22日宣布,曾志健等人已经离开香港,正在“流亡”。
73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星期三再次向香港高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听完控辩双方陈辞之后,批准了他的保释申请。不过,保释条件相当苛刻。法庭要求他交付保释金1000万元港币,还要有3人担保,每人各缴担保金10万港元。法院还要求黎智英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住处。
法庭规定,黎智英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和中国;不可与外国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访问,包括电视、电台或网上节目;不可在网上和社交媒体等发表文章和发布信息。黎智英每周要到警署报到三次。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将于明年4月16日开庭审理。
据报道,黎智英星期三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后,他为香港民主发声的推特帐号星期四已经停用,所有文章消失。他的友人强调,黎智英不会逃亡,就算要付出自由的代价都不会走。
黎智英星期三获保释之前至少两次被拒绝保释。黎智英12月11日被加控违反港版国安法,涉嫌“勾结外国势力”,他12日出庭提讯被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拒绝保释。黎智英12月初因“欺诈罪”被港警羁押,当时也被拒绝保释。
来源: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