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 央视记者燕郊受阻与中国官民对媒体的排斥


3月,北京附近的河北燕郊镇发生爆炸事故,数十人死伤。之后,央视记者前往燕郊采访,但就在央视直播连线中,遭到据信为政府雇佣人员阻挡镜头、喝止拍摄等阻挠,连线被迫中断。而另一央视记者稍后也发布现场视频,展示她与同事采访过程中同样遭遇了推搡、强迫其离开等粗暴阻挠。另有视频显示,有外国记者在燕郊采访时被人围堵和谩骂。

事件曝光后,引发不少媒体人和社会公众的批评。而燕郊所属的三河市政府进行了道歉,河北省政府也表示支持媒体监督、会保障媒体采访权。

此事件虽告一段落,但它反映出的中共政权、中国各地政府、部分中国民众存在的对媒体曝光的恐惧、对舆论监督的排斥,则是中国各地时有发生的社会常态。

例如2021年7月河南发生洪灾,有德国记者前往郑州市街头进行报道,就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包围和指责,说他败坏了中国的形象。而另有陕西籍个人摄影师在郑州街头疑似因拍摄洪灾情况,而遭不明人士殴打,还抢走其拍摄用的无人机。其他一些中国内外的媒体记者也遭遇不同形式的阻挠。当时还有许多中国网民辱骂报道水灾的中外媒体及记者。

类似的事件,中国各地每年都有发生。无论是中国大陆官媒,还是港台或外国记者,在报道负面或争议性事件时,都遭遇不同程度阻挠,有时还会遭遇暴力对待。可以说,中国各地政府阻挠媒体采访,已经是一种长期且普遍的现实。

这反映的是中国政府和社会,长期以来对于新闻媒体的强烈偏见、对真相曝光无合理缘由的厌恶、对舆论监督非理性的仇视。这既有历史文化原因,也有现实政治和教育宣传等因素。

在中国乃至东亚,长期盛行着内敛式的文化和价值取向。而且东亚文化很在乎“面子”。这样的文化较不提倡对于负面信息的大规模宣传和渲染,尤其不愿为外人所知。即“家丑不外扬”。无论天灾还是人祸,这种内敛文化都倾向要受害者隐忍,不宣扬所受苦难,以维护国家/家族/团体形象的完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在这样的文化下,人们对于负面事件、受害之事有一种“耻感”,不愿为众人所知。而在丛林社会的过去,负面事件被曝光,也确实往往导致受害者被耻笑。这也是受害者不愿声张负面事件的原因。

但进入近现代社会,人类文明与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和迅速进步。新的文化与价值观,是提倡揭露真相、展示黑暗面、同情弱者、通过舆论促进现实有益改变的。以媒体监督方式批判不公不义、唤起大众正义感和政府关注,促进公民的权利自由,成为19世纪中期以来全世界逐渐被认可和盛行的方式。

大众传媒及新闻监督,发端于启蒙运动和政治民主发展较早的欧美国家,但并非只适用于欧美。相反,它是普适的,任何国家和民族都需要新闻自由、需要媒体曝光和监督。大致传媒兴起后,即便在保守的东亚和东南亚,报章媒体也迅速发展。在晚清的中国,外国租界的中文外文报章,就成为引领中国变革的先锋。

而到了中华民国时代,报刊杂志更是呈井喷式发展,其中有讲历史的、生活的、做广告的,但最多最具影响的,仍然是对现实社会黑暗面的揭露和批判。民国新闻自由的环境中,百家争鸣下百弊放言,许多知识分子乃至普通大众,都可投书报章、揭露黑暗、批判丑恶、为建设国家和改善民权民生建言献策。

那时的中国人,已普遍接受了新闻媒体揭露社会黑暗面、利用舆论武器鞭挞丑恶、讴歌光明的定位和手段,并不认为这是“抹黑国家”、“向外人出家丑”之类。而当时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虽也有对媒体的打压迫害,但整体上仍然是肯定和尊重新闻自由的。

但到了中国大陆政权更迭、中共当权后,政府和民众对于新闻媒体的态度,却发生了多次转变。在1980年代以前的毛时代,中国几乎没有了媒体自由活动的任何空间,人民日报只是政权的传声筒、人肉喇叭。改革开放后,中国新闻业才重现生机,中国也一度向世界打开了大门。来自香港、台湾、欧美、日本的媒体人也纷纷涌入开放的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也接受了意大利著名记者法拉奇的采访。

但此后中国的新闻自由波折不断。一方面,像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与外国记者谈笑风生、随性自然。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也曾积极揭黑批恶、为民发声;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对中外媒体记者的阻挠时常发生。当时央视最热的舆论监督节目《焦点访谈》,其主持人和记者下乡采访,遇到政府人员乃至和政府有关的黑帮阻挠,是家常便饭。而许多地方媒体的记者,还遭到政府人员非法拘禁、殴打、诬陷犯罪等更恶劣的对待和侵害。

各地政府对于新闻媒体的仇视,主要是由于媒体的曝光,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官员害怕承担责任。他们不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去“捂事”,不让真相曝光。于是他们千方百计阻挠记者的明察暗访,即便《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也往往被他们阻挠,可见他们对媒体的排斥。即便媒体曝光了阻挠行为、政府被迫道歉,未来遇到媒体采访,仍然会继续阻挠。就如燕郊采访受阻事件,即便河北省声称要保障媒体采访权、三河市还做出道歉,未来发生各种天灾人祸,他们仍然大抵仍然会明里暗里阻挠采访。

各地政府的阻挠采访行为,根源上是中共专制统治的结果。专制体制不允许新闻自由、害怕真相曝光,必然压制舆论。虽然直接出面阻挠采访的是地方政府,但控制舆论、不许自由报道、纵容地方阻挠采访,都是出自中共中央的决策和对地方的默许。

而社会公众对于媒体的看法,也多有变化。有时公众支持媒体监督,尤其自身权益被侵害时希望曝光以助问题解决。但有些时段及许多中国民众,却厌恶媒体(尤其外媒)、仇视记者,甚至加以侮辱和攻击。即便记者拍摄侵害这些老百姓权利的事件,他们也拦阻外媒,还喊出“不要让外国人拍我们的雾霾”之类颇为怪异荒诞的口号。前述的河南水灾中,很多人也把中外媒体报道水灾情况及政府救灾不力问题,视为“抹黑”、“叛国”、“外国间谍刺探情报”。最近十多年,这种排斥和仇视媒体的态度,起码看起来似乎已是中国社会的主流。

中国官民这种负面又荒诞的看法,与世界主流社会对于新闻媒体报道负面新闻、揭露黑暗的支持和赞扬态度,可谓截然相反。究竟是中国一些人价值观出了偏差,还是全世界在逆行而中国一枝独秀?答案不言而喻。

而中国官民如此敌视新闻媒体,对报道负面信息的媒体做扭曲化的解读,根源在于中国体制和教育宣传的导向。现行体制是倾向于封闭、保守、稳定的,一切都以维护政权统治及其形象为目的,所以它不愿意负面舆情的传播。虽然它表面上仍然肯定媒体的监督作用,但在实际的教育和宣传暗示中,新闻媒体不是揭黑明灯,而是制造祸乱之源。它又利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敛特性和“面子”观,将揭露丑恶和“外人看笑话”划等号,以“家丑不外扬”遮掩不公不义。时间久了,隐瞒和遮掩就成了惯性,成了条件反射,成了下意识的动作。这是可悲的。

中国官民这样看待和对待新闻媒体,无论对于国家、人民、政府、每个参与者自身,都是有弊无利的。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发达民主国家,新闻自由是重要且神圣的,是立法、司法、行政外的“第四权”。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不仅不是“添乱”,还是解决问题、汲取教训、改革发展的必要手段。

如美国20世纪上半叶的“扒粪运动”,就是新闻媒体通过对美国政府腐败、官黑勾结、治安败坏的揭露,以文字对公权力的监督,促成了美国一系列政治和社会改革,逐渐形成了清廉公正的新体制;欧美在20世纪下半叶一系列民权运动和反战和平运动,也多亏了媒体揭露社会不公、以图片和影视方式展示战争残酷,助力了进步与和平。

揭露国家和各地方的黑暗面,更不是“抹黑”、“叛国”,相反这是更加爱国的表现。如美国的“普利策新闻奖”,获奖者中许多都是揭露美国政府和社会种种丑恶现象的记者或作家。如三次获普利策新闻奖的托马斯•弗里德曼,就以批评美国内政外交政策而知名。这并不是“不爱国”,相反是“爱之深,责之切”。爱国爱人民的人,更应该去积极揭露黑暗、为受害的国内外民众疾呼,清除国家蛀虫和民族败类,才是真的爱国者。而掩盖丑恶、为作恶者遮羞辩护,才是背叛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新闻媒体对悲剧性事件的报道,还可以让人们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引发各方的关注和探讨,以弥补损害、避免未来再次发生。媒体报道和关注受难者,还能连接起许多相隔万里的人,互相帮助、抚慰创伤,共克时艰。

这些道理都很简单易懂,也早已是许多国家政府与民众明白的常识。但在中国,许多人似乎并不明白,还对新闻监督加以污名化。这是居心不良者的恶意扭曲和诱导所致。而压制新闻自由、敌视传媒,只会让中国社会种种丑恶越发难以被发现和解决,人心更为败坏、透明度降低而阴谋盛行、对话更加被暴力替代……种种恶果,不一而足。

无论中国官方还是大众,都应该改变对待新闻媒体及负面舆情的态度,积极支持媒体采访和舆论监督。对于确有不当言行的媒体及记者,可以就事论事批判和对待,而非对媒体监督一概加以否定,也不应污名化冒着各种风险揭露真相的记者。

笔者也明白,想要改变中国官方和大众对媒体的态度,并不容易。因为这涉及到体制、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长期教育宣传和暗示塑造的价值观,都不易改变。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变化改观,在中国大陆采访争议事件的记者仍会受阻,新闻自由也将遥遥无期。但笔者仍然希望,中国官方和民间各界人士中的有识之士,能够在自身有限条件下尽力而为,对舆论监督更加宽容,善待新闻媒体,让沉寂的中国有更多元的声音、在反思中改进,焕发新的生机。

来源:公民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