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刑讯、暴力洗脑、重判 中共对未成年基督徒照下狠手

全能神教会十几岁的基督徒遭遇酷刑、洗脑、重判,关押期间被剥夺被探视权。

江光梅
江光梅(知情人提供)

2020年6月29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年仅19岁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江光梅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约430美元)。年轻的江光梅2018年9月被捕时只有17岁,此后被非法关押1年8个月之久。她被捕的原因是她写了关于信仰经历的文章,中共常以这种理由监禁被禁止的宗教团体成员。

中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江光梅的判决书显示,江光梅认为自己实践信仰不属于犯罪,因此被法院认定为无认罪表现,判处3年有期徒刑已属轻判。根据适用“邪教案例的《刑法》第300条,这是最低的处罚。

全能神教会是目前受中共迫害最严重的新兴基督教团体,近年来,该教会成员被重判人数明显增加,该教会一些信徒仅因信仰就被判刑13年甚至15年

2019年4月,一名17岁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约2900美元),同时被捕的一名18岁基督徒则被重判4年,罚款2万元人民币。判刑前,她们已被关押10个月之久。

据一名政府内部人士称,这两名基督徒被关押在一处秘密审讯基地遭刑讯逼供,当局一直禁止亲友探视,甚至判刑时也未通知其家人。这违背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要求:“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

认识她们的一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担心年少的她们是否能挺过这么长时间的监禁。“她们可能遭到酷刑折磨。”她告诉《寒冬》。

她的担心并非毫无缘由,未成年人的家属被剥夺探视权,当局也不通知亲属有关案情程序,无疑就增加了刑讯逼供、虐待的可能性,被关押的未成年人更难以行使合法申诉的权利。

中共当局并不会因为是未成年人就“手下留情”,免施酷刑。一名年轻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向《寒冬》描述了她被关押89天的遭遇。2014年8月,当时只有16岁的她,被关进法制教育中心,在那里她被灌输无神论思想,被迫听针对全能神教会的各种污蔑、毁谤。每次她反驳时,就被狠狠地打耳光,只要她对洗脑课程的内容有所反驳或表现出不愿听就会被打。有一次,一名洗脑人员将她踹倒在地,猛扇耳光,拽住头发往墙上狠撞。恶毒的辱骂和威胁更是常有。

一次,3个洗脑人员按住她逼她写放弃信仰的声明书,在她挣扎的过程中,其中一个洗脑人员将笔尖划进她虎口处,直到现在伤疤仍清晰可见。

她连续3天被禁止睡觉,但仍拒绝放弃信仰,洗脑人员又把她铐在窗户上让她站了很长时间,限制她上厕所。

10月8日,几个洗脑人员轮番胁迫她放弃信仰,但未得逞,他们就用电棍电击她,说:“对于‘反动分子’就要用暴力解决。”一根电棍没电后,他们就又换电棍接着电,直到把年轻的她电击得失去知觉。

酷刑不成,政府人员让她写下坚持信仰的话,然后以此威胁她如果不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这些话将成为她被重判的证据。最终,她被迫签了放弃信仰的声明书才得以获释,但被列为监控对象,一直被村、镇干部监视,他们随时向上级汇报她的一举一动。因着如此严密的监视,她无法与其他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接触、聚会。

 

来源: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