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刘金花,女,生于1987年6月18日,中国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荣桓镇坪冲村人,2012年9月加入全能神教会。2014年8月,刘金花在衡阳市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南路61号出租民房内复印信神资料时,被房东胡二美发现并举报,之后警方便暗中盯梢、监视。2015年2月12日清晨,刘金花惨死在出租民房院子里,年仅28岁。
据知情人陈卉(化名)讲:2015年2月11日,她来到刘金花租住的民房里和刘谈论信神的事,当晚留宿。次日(12日)清晨6点05分,天还没有亮,刘金花起床去外面上厕所,一直没有回来。上午8点05分,陈卉起床去外面上厕所,一眼看到刘金花仰面朝天,两手摊开成“大”字型躺在地上已无气息,左眼角下有一小块紫黑色瘀血,左侧鼻孔上有血迹。陈卉吓得尖叫一声,这时早已埋伏在周围的城关镇派出所的何建衡、汤竟、颜桥等四名男警突然冲过来,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将陈卉抓捕并押至衡东县公安局进行审讯。警察汤竟一直逼问陈卉和死者的关系,并将此案嫁祸于陈卉,说死者就是陈卉害死的!
中共警察掩盖事实真相,欲盖弥彰
据刘金花的母亲讲,2015年2月12日中午11点30分,刘金花的叔叔急匆匆赶来,对她和丈夫说:“刚才警察打电话告诉咱村书记,说金花跳楼自杀已经被送到衡东县火葬场了!”刘母听后急忙赶到衡东县殡仪馆,在一号冰柜前,刘母一眼看见刘金花头顶正中间有一个鸡蛋大的圆洞,头皮都不见了,骨头已经凹下去了,显然是被铁锤之类的钝器重击所致。刘母边哭边说:“这不是自杀,这是被人打死的!”
事情真相败露后,衡东县城关镇派出所的警察何建衡抓住刘金花信全能神一事威胁刘母:“我们打听两三个月了,刘金花是信全能神的,国家不许信全能神!我们早几天就听到有几个人在她租的房子里面说话,今天早晨5点就包围了这个房子,终于抓到了!”并威胁道:“信全能神是反党、反社会,是国家限制的,信了就要抓。你信全能神,连你也要抓起来!”
刘家人查看了案发现场,发现刘金花的房间窗户都是钢筋封着的,根本不可能跳得出去。刘父质问警察时,警察支支吾吾答不出来,又编谎说刘金花是喝敌敌畏后难受得受不了才跑到楼顶跳下去的。刘家人丝毫不相信警察所言,僵持到下午4点,刘父为了查明女儿是否服毒,忍着伤痛提出验尸。
当日下午6点多,衡东县公安局的法医陈景泉、曾德等四人对刘金花进行开颅、剖腹尸检,整个尸检过程中刘父没有闻到一点农药味道。刘父发现刘金花的左大腿有大块瘀青,左小腿有小块瘀青,一看就是死前被人打过。刘金花的丈夫发现刘的裤子右腿外侧从大腿到小腿弯处都磨破了。尸检后,衡东县公安局一直搪塞拖延,至今未出示尸检报告。
3月2日,刘父带了十多个亲属再次勘查案发现场,注意到刘金花所住的一楼门口有两大滩血迹,从一楼到四楼楼顶的楼梯上都有血迹;楼顶上有两滩脸盆大的血迹,用沙子盖着。看完案发现场后刘家人断定,刘金花绝对不是服毒身亡,更不是跳楼自杀,而是被凶手从一楼门口拖拉到四楼,然后从楼顶推下去的。
警察施以暗杀做贼心虚,制造假象逃脱罪责
在众多事实证据面前,警察自知理亏无法辩驳,为掩盖其罪恶行径,便制作假现场录像以蒙蔽刘家人。3月15日,衡东县公安局的警察打电话要求刘父带几个人去看刘金花死亡现场的录像。
刘父看完整个录像,一看全是警方造假欺骗,气愤至极,质问道:“从楼上跳下去死的怎么头顶上有个洞呢?从楼上跳下去的,怎么一楼到四楼的楼梯上会有血迹呢?这绝对不是跳楼死的,是被打死的!”法医陈景泉狡辩说:“但是在现场没找到作案的凶器呀,怎么说是被打死的呢?”随即,陈景泉给了刘家人一份伪造的刘金花是喝敌敌畏死的假证,但没有公布开颅检查的尸检结果。
刘家人看到警方百般抵赖,找到了在衡东县政府上班的亲戚康某帮忙。后来康某说:“我问了衡东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宾剑锋,他说:‘早知道是你亲戚,我们就不会把她打死了,要打也不会打得这么重。’”康某又指责刘父:“你女儿信全能神,是国家要抓的,你们还有什么可说的,这事我无能为力。”
2015年3月18日,刘家人再去衡东县公安局查问刘金花的死因,公安局警察统一口径说刘金花是服毒自杀。刘家人有冤无处诉,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放弃、离开。
当日(18日),刘家人将刘金花的尸体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