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尋釁滋事罪上海公民記者張展再被判刑四年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上週五(9月19日)開庭審理公民記者張展“尋釁滋事罪”一案。庭審自上午9點持續至中午1點,法院當庭以“尋釁滋事罪”,宣判張展處有期徒刑四年。這是張展繼2020年因武漢疫情報道獲刑四年後,再次因同一罪名被判刑。

張展2024年5月出獄後,僅過3個月就再次被抓捕,又因同一罪名被判刑4年。 (網絡圖片)

據現場人士對本臺披露,當天法院外戒備嚴格,道路設有多重警戒:三步一崗、五步一哨,並有警車駐守。大批公安與便衣在場盤查,凡是靠近法院的行人都會被攔下問話。知情人士說:“法院未向家屬發放旁聽證。張展的母親在警車‘護送’下被帶到法院旁聽,卻仍無法進入法庭。庭審持續約四小時結束。旁聽者稱,張展明顯比以往消瘦,但精神狀態尚可。”

據悉,庭審中,張展的律師張凱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然而,判決文件未當庭公開,律師也未對外發表意見。

廣東維權律師劉先生分析說:“張展第一次就是尋釁滋事罪判了四年,這次還是一樣。按理說第二次會更重,但依然是四年,說明國際輿論起了一些作用。”

根據網傳的張展案起訴書內容,檢方指控張展自2018年以來多次因言論受處罰。2019年,她因舉傘呼籲“結束一黨專政”被行政拘留;2020年赴武漢報道疫情,當年12月被判刑四年。起訴書稱,張展出獄後“繼續在境外社交平臺大量散佈虛假訊息,嚴重損害國家形象,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並將她聲援維權人士的行為列為“多次尋釁滋事”的證據。檢方建議量刑四至五年,理由是“拒不認罪悔罪,社會危害性較大”。

成都維權人士李先生曾因同罪名獲刑。他說:“張展是個有愛心、又勇敢的女性,我們都很敬佩她。她上次出獄時,大家就說她是第二個林昭。現在又被判刑,這是當局在打壓她,也是在恐嚇所有敢說真話的人。上海公檢法這些人不會有好下場。”

上海維權人士王女士指出:“張展不僅是記者,也是一位人權捍衛者。她因為武漢疫情的報道坐過一次牢,現在又被判刑,這是對她個人的懲罰,更是對社會的警告。”

對於張展被判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週五當天的例行記者會上被記者問及此事時回應說:“不瞭解情況。”拒絕進一步解釋。

北京一位學者則分析:“從香港的運動到新冠疫情,再到各類維權事件,任何挑戰官方敘事的聲音都必須被壓制。張展因為成了國際輿論的象徵,更容易成為針對目標。”

維權網消息稱,開庭當天,多名外國外交官和國際媒體記者被拒之門外,甚至未被告知庭審是否舉行。部分維權人士和人權活動者當場被帶走,另一些則被限制在家。上海律師彭永和在開庭前一天也遭公安帶走數小時。

張展,42歲,陝西咸陽人。曾任上海證券公司高管及執業律師,後因人權倡議被吊銷執照。2020年2月,她前往武漢採訪疫情併發布視頻,當年12月被判刑四年,至2024年5月刑滿出獄。出獄後,她仍活躍於社交媒體,聲援多名維權人士。2024年8月,她赴甘肅營救維權人士張盼成,當場被捕,11月18日被正式批捕,其間還曾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鑑定,案件於同年12月移送檢方。知情者透露,她在看守所多次絕食抗議,並遭強行灌食。

張展案持續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總部位於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稱,張展再次被判刑,是中國新聞自由惡化的最新例證。該組織亞太辦事處倡議經理白奧蘭在一份關於判決的聲明中表示:“張展犧牲了一切,揭露了中國政權的暴行和侵犯人權的行為。”

位於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主任馬麗怡表示:“這是張展第二次因毫無根據的指控而接受審判,這些指控無異於公然迫害她的新聞工作,中國當局必須停止對張展的任意拘留,撤銷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她。”

許多評論都指出,張展再度獲刑,顯示“尋釁滋事”這一口袋罪仍在被當局頻繁使用,用以打壓異議聲音,公共言論空間因此進一步收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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