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由亚洲报道:国际人权组织“保护人权捍卫者”(Safeguard Defenders)日前发布报告,揭露中国当局如何欺骗和威胁被羁押者电视认罪,呼吁各国政府强制将中国央视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并进行制裁,迫使中国停止这一侵犯人权和自由的行为。
国际人权组织“保护人权捍卫者”(Safeguard Defenders)4月10日发布题为《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的调查报告。报告分析了自2013年至2018年间中国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包括受害者、家属和律师在内的十几位相关人士,通过第一人称证言指出,中国警方通过酷刑和威胁,强迫和欺骗被拘留者上镜录制认罪视频。709律师王宇在报告中披露,她曾多次拒绝拍摄认罪视频,直到2015年10月,审讯人员以她儿子包卓轩的安全威胁她,她才被迫同意录制“给公安部领导看”的视频。审讯人员并说这不是上电视的视频。但王宇的认罪视频后来还是在电视上播出了。
2013年遭中国警方拘捕的英国私家侦探彼得.亨福瑞在报告中披露,中国警方强迫他承认非法收集中国公民个人信息,并承诺只要他认罪,不会公开播出有关视频。亨福瑞同意录制认罪视频后,警察给他服用镇静剂,给他穿上橙色囚衣。亨福瑞被锁在一个铁笼子里,所谓的记者把镜头穿过铁笼的间隙,拍摄他的认罪视频。后来中国央视播出了该认罪视频,亨福瑞被送到上海的一所监狱服刑近两年。
旅美法学学者滕彪4月11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中国强迫被拘留者电视认罪的行为,违反法律,侵犯人权。
“它这种做法跟中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相违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和国际公认的基本原则,包括无罪推定以及被告人不能自证其罪。它这种做法显然是和无罪推定相违背的。”
报告说,中国警方会安排被拘留者的“着装”,强迫他们牢记当局提前写好的认罪“脚本”,要求被拘留者流泪哽咽表演。如果对视频效果不满意,警方会要求反复重录。而播出这些认罪视频的中国媒体则积极参与了这些认罪视频录制过程。通常在被拘留者还未被判有罪时,这些媒体使用警方提供的提问脚本,隐瞒有组织的认罪事实,通过对警察和评论员的采访,描绘出嫌疑人有罪的形象,制作出新闻播出。报告指出,中国中央电视台和包括凤凰卫视、《东方日报》和《南华早报》在内的香港媒体都参与了这些罪行。
今年2月,被中国警方再次抓捕的瑞典籍香港书商桂民海在宁波的一家看守所内向香港报纸《东方日报》网站表示,瑞典外交官骗他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他对此非常后悔。桂民海还说,他曾写信给瑞典驻华大使馆,希望瑞典不要“炒作”自己的事情。此前的2016年,中国央视曾播出桂民海“自愿回国自首”的认罪视频。
瑞典“独立中文笔会”发行和翻译委员会协调人张裕4月11日就此表示,
“(中国当局)一般都是软硬兼施。说你要是怎么样,就给你轻判;要是你不配合的话,就给你重判之类的。所以这些人就跟他们合作。”
“保护人权捍卫者”的报告呼吁各国政府明确向中国施压,要求中国必须立即停止传播被拘留者的电视认罪。报告呼吁,如果中国不纠正这种持续侵犯基本人权和自由的行为,各国政府利用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和其他国家的同等法律,强制将中央电视台和其他有责任媒体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利用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等现有工具对央视主要执行人员进行制裁。在没有马格尼茨基法的管辖区引入马格尼茨基式的立法,并利用该立法在中国共产党所有或控制的媒体中采取进一步行动。
(记者:林坪 编辑:嘉远 网编: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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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完整报告:SCRIPTED AND STAGED Behind the scenes of China’s forced TV confe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