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8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入罪 44人获重刑5至12年

新疆地区的镇压行动涉及所有宗教,国际上重点关注维吾尔人,但新疆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受迫害境况也极其恶劣。

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网络图片)

全能神教会是中国受迫害最严重的宗教团体。在新疆,这个因迫害维吾尔人而被世人所知的地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也同样处于危险境地。该教会基督徒仅仅因聚会、传福音等正常的信仰活动就被抓捕、判刑与关押。今年9月,新疆68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判以重刑,其中6人被重判11至12年。

9月4日、11日两天,68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以刑法第300条判刑入狱(刑法第300条用来打击被列为“邪教”而查禁的团体,此条款也用来特别严厉地打击全能神教会)。其中3人被重判12年,3人被重判11年,1人被重判10年,3人被重判9年,4人被重判7年,8人被重判6年,另有22人被重判5年。

被重判12年的3人曾分别担任伊宁地区、奎屯地区教会带领,管理多处教会。他们因“积极发展信徒”处罚最严重。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判刑5年以上的基督徒中有13人历任伊宁地区、奎屯地区教会带领,另有一部分人负责修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生命经历文章,刊登在该教会的官方网站上;还有一部分人负责为当地基督徒传送教会信件、书籍以及诗歌视频、电影等资料。因着这些行为,他们被认定是当地全能神教会主要成员,对教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遭重判。

还有一种案例是,曾因信神坐过监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一旦再次被捕,将被视作累犯给予更重的判刑。欧阳秋萍曾因信全能神被以刑法第300条判刑三年零六个月,2016年6月才获释,两年后,2018年11月,年仅30岁的她再次被捕,最终被判刑12年。法院判决书指,“欧阳秋萍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虽然当局处罚的主要对象是教会带领,但也不会放过普通信徒。一位名叫黄永琼的该教会基督徒因接待教会带领并帮助带领传递信息(由于电话、网络都被中共监控,一些教会信息不得不人工传送),被判5年有期徒刑。

这些案例再次证明,在中国,只要加入全能神教会,不管在教会中担任什么职务,就会被视为犯罪,都会按刑法第300条规定被判重刑坐监。

来源: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