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五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中共警察蹲坑抓捕 均被判三年劳教

2003年2月29日,董鑫(女,时年23岁,家住吉林省)等五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去吉林省洮南市某村传福音,还没进村,就被守在村口的警察强行抓捕并押回洮南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两名女警将五名基督徒身上的随身物品没收,随后开始分别对他们进行审讯。

在审讯时,局长审问董鑫有关教会信息,董鑫不答,被局长打得口鼻出血。局长不死心地问:“教会带领是谁?在哪儿住?”见董鑫没有回答,局长气得蹿上来揪住董鑫的衣领将她摁在桌子上,并恶狠狠地说:“你就承认了吧!你不就是带领吗?承认就放了你。”董鑫疼得哭,未回答。连续三天三夜的审讯,警察将五人固定在老虎凳上,反复逼问:“教会带领是谁?都在哪儿住?”其中谢女士在审讯时被打晕过去,最终审讯无果。第四天,警察将五名基督徒押送洮南市派出所拘留。

三个月后,五名基督徒均被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三年劳教。其中,高女士家人被警察勒索巨额保证金,在拘留两个月后获所外执行,其余四人均期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