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淑華因維權遭暴力侵害及非法軟禁

黑龍江省綏化市綏棱縣綏棱農場孫淑華因勞力糾紛上訪維權,期間遭到地方維穩人員持續性暴力侵害及長期非法軟禁,問題至今未解決。

2018年,孫淑華在住院後辦理出院手續時,被醫生告知身份為“家屬”,而非職工。返回綏棱農場後,孫淑華向計財科詢問,被告知檔案中存在一份解除勞動的合約協議,協議顯示孫淑華已領取5148元補償金。但孫淑華從未簽署協議,也未實際領取款項。

經孫淑華要求,計財科經一個月核查後出具書面證明:「經查找,未查到發放給孫淑華5148元的發放憑證。」農場方面承認協議造假,稱系「歷史遺留問題」,提出無法恢復職工身份,但可按華職工家屬補償(每月差額120元),並提出無法恢復職工身份,但可按華職工家屬補償(每月差額120元),並要求醫療保健2%。孫淑華接受此方案後,因法院及分局局長陳超以「全總局類似情況人數眾多,無力賠償」為由拒絕執行,法院以「超期」為由駁回孫淑華訴訟請求。

2019年7月7日,農場信訪辦主任稱帶領孫淑華前往北京信訪。抵達北京20路車站時,3名自稱北京警察的人員以「北京七十年週慶戒嚴」為由將孫淑華攔下。隨後,孫淑華被帶至久勁莊救濟中心圍牆外,遭到8名特警及先前出示警察證的人員共9人毆打,導致肛門神經受損。當日,孫淑華被拘留,醫院診斷為「軟組織損傷」。綏棱拘留所拒收後轉至綏化,拘留期間被要求每日服用止痛藥。出拘留所後,孫淑華出現大便失禁症狀,經綏棱縣、哈爾濱多家醫院檢查,確診為馬尾神經損傷。

2021年11月30日8時許,孫淑華在家門口準備外出散步,遭到兩名非農場人員阻擋。孫淑華報警後,警方1小時40分鐘未出警。阻止者將孫淑華強行拉扯至加油站院內,持續進行20多分鐘的肢體衝突。隨後,孫淑華被帶至公安局長辦公室,不久後雙腿無法行走。隔日,孫淑華送至綏棱縣醫院,經CT檢查顯示頸椎、腰椎除第一節外全部受損。

2021年12月21日,孫淑華在綏棱縣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農場信訪辦主任張明友、於博洋,社會人士張強、趙金國四人闖入病房,將孫淑華強行帶至家中樓下,兩次毆打後關進“小黑屋”。孫淑華報警後無人接聽,聯繫公安局局長劉福國,在收到報警未接截圖及被關小黑屋影片後,將孫淑華拉黑。

在上述多起事件發生後,孫淑華前往相關部門進行維權,過程中孫淑華遭遇多重阻礙和司法不公:

1.公安機關在案件處理中前後矛盾,前期承認“打人為信訪辦僱傭”並掌握全程視頻,後期在法院判決時否認侵權事實,聲稱“無視頻證據”;
2.法院在公安局提供證據的情況下,最終判決孫淑華敗訴,導致其維權訴求無法實現。

孫淑華表示:「在因維權我遭到長期非法軟禁及持續性暴力侵害。自2019年7月本人首次遭受暴力毆打、被拘留釋放(約7月21日)後,綏棱農場以「維穩」為由,對本人實施長達三年的非法軟禁。

2022年起(即被軟禁的第四年),監視人員不再滿足於限制人身自由,開始對本人實施持續性暴力侵害,包括但不限於推擠、毆打等行為,致使本人身心遭受極大創傷。上述軟禁及暴力行為,本人多次嘗試報警,但警方均未依法處理,縱容侵權行為持續發生。 」

鑑於上述情況,孫淑華提出了以下訴求:
1.依法徹查勞動檔案中偽造協議一事,恢復本人職工身分及相應待遇;
2.追究2019年、2021年三次暴力毆打事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賠償醫療、誤工等損失;
3.調查公安機關及法院在案件處理上的失職、不公行為,維護司法公正。

孫淑華承諾上述內容均屬實,願意配合提供證人證詞、醫療紀錄、報警紀錄等證物資料。懇請相關部門全面徹查其遭遇的一系列侵權事件,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及社會公平正義!





來源:民生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