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拘留 并没收财物

2012年12月11日下午17时半,齐德旺(化名,男,50多岁,家住宝鸡市)、谭伟(化名,男,18岁,家住宝鸡市)等三名基督徒开车在宝鸡市传福音,正传时就被一辆警车和一辆面包车前后拦住,车上下来四名警察围住了齐、谭二人,强迫二人下车,并威胁道:“再不下来就将你们的车拖走!”二人下来警察勒令其趴在车上进行搜查(未出示任何证件),搜走齐德旺的1000元现金没收,随即将二人及车拉到派出所。

在该所,警察又在车上大肆搜查,搜出手机两部、MP5三台、播放器十五个、12676元现金、8000元的支票、两张银行卡(有2000多元)、导航仪一台及车上大量的信神资料等全部没收。四名警察就信神事宜对二人进行审讯:“你们知道你们是在干什么吗?”“你是什么时候认识他们的?怎么认识的?”由于谭伟没把街道名称说清楚,警察猛地在谭伟脸上搧了一巴掌,朝其腿上狠踢一脚。两名警察对齐德旺吼道:“你为啥干这事?你干这事是国家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别的罪国家有法定,但你们这邪教组织国家没有什么条例,我想把你怎么对待由我们自己决定,我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审讯未果,警察恐吓道:“再不老实交代的话!就把你们绑在院子里电杆上,赤身冻你一个晚上,让你的神来保佑你,来给你加温暖。你的13676元钱就是证据!”又勒令齐某将衣服脱了,只剩下背心和裤头,光着脚站在水泥地面上,审讯一番无果,便将二人铐在椅子上坐了一晚上。

12月12日中午12点30分,警察以“乱党”的罪名将二人押送至看守所,拘留15天。12月18日谭伟的父亲给派出所的警察请客、买烟酒送礼,先后共花了13000元钱,才将谭伟及车保回。12月27日中午11时,齐德旺获释,警察向齐某索要152元,由于齐某的全部财产被警察没收,只好借钱上交。齐某被释放后生活拮据,支票、两张银行卡被警察冻结(共1万多元)。从2013年1月份中旬去派出所要了十几次钱、物,警察只退回1万元,其余的财物至今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