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山東省27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僅因聚會、傳福音、維修電子設備、接待基督徒、保管教會書籍等被法院集體非法判刑,其中60歲以上的有11人,基督徒白玉清和葉蕾被重判7年6個月,27人被處罰金高達32萬6千元人民幣。
據了解,2024年7月,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公安局利用無人機監視、天網監控、跟踪定位、長期盯梢等方式摸排基督徒長達半年,之後便在五蓮縣持續實施大規模抓捕行動,至少106名基督徒遭到抓捕,其中包括多名老年基督徒和未成年基督徒,最大年齡86歲,最小僅15歲。
被抓的基督徒中,至少有63人被押送至「關愛之家」進行强制洗腦,其中25人因拒絶出賣教會信息或拒絶簽「三書」遭到不同程度的虐待和折磨,包括扇耳光、打背銬、用書捲成筒打臉、長時間暴曬、長時間罰站,還有蹲馬步、用棍子打手、用椅子腿打脚心等。
2026年6月29日,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法院開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27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集體宣判,其中基督徒白玉清(女,54歲)和葉蕾(女,53歲)因在教會盡傳福音組長的本分,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各處罰金3萬元人民幣。
基督徒鄭方明(男,54歲)、吴科青(男,60歲)、石曉清(女,52歲)、柳菲菲(女,49歲)、辛思明(化名,女,63歲)僅因給其他基督徒維修播放器等電子設備、拷貝信神資料,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4年不等,并處罰金1萬元至2萬元人民幣不等。
基督徒楊志芳、辛思明、馬麗娜因保管教會書籍或轉移過教會書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不等,并處罰金5千元至1萬5千元人民幣不等。
此外,基督徒武艾心、周芳香、邱美玲,還有于梅花及其丈夫,僅因接待基督徒,也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6千至1萬元人民幣不等。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